English

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三月开征

2000-02-23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2月22日讯(记者 赵鹏 通讯员 邵兵)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,一年一度缴纳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船使用税的工作将从3月1日开始,至3月31日结束。

本次自行车每辆车年纳税额为4元,人力小三轮车6元,客货人力三轮车12元,二轮手推车4元,排子车18元,每个纳税标志另收取工本费0.5元。此次各区县地税局税务所在征期开设征收窗口,征收自行车和其它非机动车车船使用税,各“两代”单位代扣本单位、本地区纳税人的自行车和人力小三轮车车船使用税,全市邮政局各网点代收自行车车船使用税,农行各储蓄所代收自行车车船使用税。其中自行车、人力小三轮车纳税标志一律粘贴在车梁前端上面。人力客货三轮车纳税标志安装在后车帮后方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